敢于冲破各种阻力
2004年5月,兴城市检察院刚组建,便遇上了一起“硬骨头”渎职案。
据群众反映,当地几名公安干警在查办治安案件时,非法搜查公民住宅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办案人员经过5天5夜周密侦查,果断对4名公安干警、2名协勤人员立案。在院领导的直接参与指挥下,办案人员顺利完成了一系列工作:突破口供,瓦解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追捕2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等等。仅用50天,该案就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近2个月的侦查,办案人员没有休息过一天,甚至一天之中要多次往返葫芦岛、锦州、绥中3个羁押地点审讯案犯。为了节省时间,他们就在车上以方便面、面包充饥。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办案人员不分昼夜蹲守在犯罪嫌疑人家附近,不厌其烦地做其家属的工作。他们采用以情感人的策略,反而说服了“说情人”,最终兵不血刃,促使2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该案的6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后,检察院认定的案件事实被法院全部确认,被告人均被判有罪。
这起案件的查处,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并在兴城市创下了一案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人数最多、做出有罪判决人数最多的纪录。当年,该院立案侦查的渎职人数占葫芦岛市两级检察院同类案件立案总人数的65%,有罪判决人数占75%。
顺藤摸瓜一查到底
2006年9月20日,兴城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正式挂牌成立,这支只有6名干警的队伍,为该院的反渎职侵权工作注入新力量。他们提出,坚持以办案为第一要务,无论涉及什么人,均一查到底。
2007年1月,该局查办了绥中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张怀福、副局长张贵学特大滥用职权案。最初受理该案线索时,只有局长张怀福一人落入侦查视线――涉嫌对重大滥伐林木案件以罚代刑,有滥用职权行为。办案中,检察人员没有仅就这一线索查案,而是深入调研,扩大案件查办范围。他们仔细研究原案立案审批材料,从加盖的公章上,发现了该刑事立案手续系后补伪造这一重要情节。在此基础上,他们一举查清了张怀福涉嫌犯罪的事实:为掩盖以罚代刑、对重大滥伐林木犯罪不予立案的行为,张怀福伪造了相关法律文书。在侦查中,他们还发现了副局长张贵学也涉嫌以罚代刑、滥用职权。
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后,该局仅用15天就查明了相关案情,两名被告人涉嫌相关渎职犯罪时间长达3年,涉及被滥伐林木多达1000多立方米。检察院起诉后,法院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做出有罪判决,两名被告人服判不上诉。
3年多来,兴城市检察院共受理案件线索27件,初查结案率达100%,决定立案侦查案件6件13人,全部侦查终结;除1人做相对不起诉处理外,其余12人提起公诉后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所办案件无一退回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