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动群众管好干部嘴 报销须经群众认可

2007-03-22 00:00
    接待费、差旅费须上墙公示一周后,群众无异议方可报销

    “今后我到乡镇调研,有食堂的就在食堂吃饭。在没有食堂的乡镇,哪怕时间到了中午1点钟,我也要赶回家吃饭,请大家监督。”日前,为推广接待费、差旅费上墙公示制度,重庆大足县委书记辛世杰在全县干部大会上公开作出承诺。

    今年以来,为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足县在24个乡镇推广接待费、差旅费上墙公示制度。即各镇乡每月将要报销的接待费、差旅费张贴到公示栏上,并注明事由、参与人等,一周后群众无异议方可报销。

    高升镇是实施接待费、差旅费上墙公示制度的试点镇。镇纪委负责人告诉笔者,去年,该镇试点以来,接待费、差旅费较过去下降了一半,过去每月要2万多元,现在为1万元左右。此举发动群众管好了干部的嘴,不但受到了大家的拥护,还有效杜绝了机关干部“报假账”的现象。

    由于试点工作较为成功,大足县决定今年在全县推广这一制度。同时,该县组织纪检、财政和审计部门对各单位的招待费进行清理,对招待费过高甚至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采取纪检和经济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预计,实行此举后,全县一年可节约资金100余万元。(特约通讯员 尹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