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荣知耻”贵在“知”

2006-08-10 00:00

      3月4日,胡锦涛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八荣八耻”共一百一十二个字,它站在一个新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应该具有的良好品质,和应该摒弃的不良作风。作为党的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我们对此应该有更为深刻的认识。

      知荣知耻,关键是“知”。大家对“八荣”高声赞颂,对“八耻”也深恶痛绝。可是在工作和生活实际中,有的人对真正触及“八耻”的行为却颇不以为然。有的人把好逸恶劳视作生活水准提高,把见利忘义当作致富有方,损人利己只当占小便宜,违法乱纪是对纪律的灵活处理。如果在心里不提高警惕,那么背诵一百遍“八荣八耻”也是没有用的。

      学习了“八荣八耻”之后,我们要用审慎的眼光,为自己的思想、行为划一个雷区,把“荣”和“耻”划分清楚,不越雷池半步。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更要时刻警醒自己。当你顿顿接受宴请、三月而不知肉价,这不是公务繁忙,而已经有脱离群众、“背离人民”的嫌疑;当你除了发表讲话找不到什么具体的事可做,这也不是位高权重,而是另一种“好逸恶劳”的征兆;当你为了某个求情的人给执法单位打说情电话,不要再沾沾自喜自己面子大、路子广,因为你已经“违法乱纪”;当你把豪华包厢视作别宫,甚至象回到家一样自由自在,这不是所谓的融入“上流社会”,而是“骄奢淫逸”的一种具体表现。

      同样,“危害祖国”的人并不都是叛国叛党分子,也包括无所事事、不求上进的工作态度;“愚昧无知”也不全都不识字,有的党员受过良好教育,却忘记了无神论而在家烧香拜佛;“损人利己”的人偶尔也会谴责别人“小报告”打得比自己还早;“见利忘义”的人也会嫌弃送来的红包不够大方厚实。荣与耻只是一线之隔,“八耻”看似与自己相隔甚远,却在不知不觉中重重犯了好几条,沦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笑柄。

      每个共产党员、每个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如果都应该做到知荣知耻,面对诱惑,不该拿的不拿,不该说的不说,“耻”就会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那么,我们就能以正直的自身,创造出一个正直的社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