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供电公司开展争创“零投诉供电服务窗口”活动

2006-06-30 00:00

               宿州供电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系统供电服务水平,切实减少和降低供电服务投诉,于近日下发通知,在全市供电系统开展年度争创“零投诉供电服务窗口”活动。通知明确了参加活动的窗口单位和部门,提出了“零投诉供电服务窗口”的7项条件


一是严格遵守落实“三个十条”及省、市公司有关供电服务制度、规定;
二是各项基础管理扎实,考核办法完备,农电“四到户”服务等工作成效显著;
三是员工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正确、及时处理报装、报修、咨询、投诉等业务,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或人员责任而引发越级投诉至省、市、县公司及其它上级监督机构、部门的事件;
四是管理严格,服务规范,在国家电网公司,省、市公司及其它上级监督机构、部门进行明察暗访中不发生有负面影响的批评、通报等;
五是不发生因人员责任而被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的行风事件;
六是不发生违反阳光理财、聪明理财等财经纪律规定,出现“小金库”事件或经查实确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信访事件;
七是结合实际,不断推出优质服务新举措,行风建设工作有新进展,积极参加与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客户满意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