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查办重大商业贿赂案件力度,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
省卫生厅把查办重大商业贿赂案件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环节,加大查办重大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并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设备耗材的投标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省卫生厅明确了五个方面的治理重点: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医院转制、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一旦发现有违反以上行为的现象,他们将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药监等执纪执法部门联手,重拳出击,严肃查处。
为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他们还完善了相关制度,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到:一要坚持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开方用药和检验检查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药费用;积极推广建立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报告和检验报告互认共享“一单通”制度,减少重复检查,减轻病人负担;实行医生不当处方在医院内部公示和点评制度,建立完善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制度。二要建立健全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开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三要严格按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开展药品和大型医疗设备、高值耗材的招投标活动。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推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四要规范医院财务和分配管理。控制人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增长,遏制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规范医务人员分配制度,严禁科室承包、收入分成和私设小金库。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省卫生行政部门将有效加强对医院的管理和监督,主要检查医院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范服务收费、合理处方开药、预防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内部收入分配、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收到的效果。同时加强对公立医院改扩建项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临床新技术应用的审批管理,防止和纠正盲目扩大规模、争购高精尖设备、开展不成熟的诊疗服务等行为。对在治理商业贿赂中,拒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我行我素,违规操作的,不仅查处直接责任者,还要追究医院领导和卫生部门领导的责任。对违规医务人员要按《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及必要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