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黟县从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的关口前移入手,建立干部提醒卡、函询卡、警诫卡“三卡”预警监督制度。
一是明确规定 “三卡”适用范围。提醒卡:主要用于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有不良反映,需及时提醒其注意的事项。函询卡:主要用于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有一定问题,需如实向组织作出说明的事项。警诫卡:主要用于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问题较为严重,但构不上党政纪处分的事项。
二是严格规范“三卡”使用程序。提醒卡、函询卡、警诫卡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归口管理。分别由县纪委监察局各业务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或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提出,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批准。也可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分管领导直接决定。被提醒人收到卡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给发卡部门,反馈收悉情况,并就卡中所列的问题,写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或县监察局分管领导审核,审核不过关的予以退回并责令重订。
三是加强“三卡”监督结果的运用。把对党员干部的“三卡”预警监督与日常考核、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勤廉评议、廉政档案等监督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县纪委党风廉政室建立“三卡”预警监督的工作台帐,及时向组织、人事等部门反馈有关情况。对党员干部一年内受到三次(含三次)以上提醒或两次函询或一次警诫的,向有关部门提出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的建议;一年内受到三次(含三次)以上函询或两次警诫的,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建议;一年内受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警诫的,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建议,并向组织部门或所在党委提出当年和次年不得推荐提拔使用的建议(是科级干部的,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名义向县委写出书面建议)。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干部“三卡”预警监督机制,进一步前移监督关口,防微杜渐,努力使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最大限度地通过自律和他律、教育和监督相结合的办法,促使党员、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从而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目前,县纪委已向2名处级干部 、4名科级干部发放了提醒卡,向10名科级干部、5名一般干部发放了函询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