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徽州区实行报销凭证联签审核制

2008-05-30 00:00

         在《徽州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有这样的明确要求:报销凭证实行联签审核制。各单位要成立财务支出联签审核小组,组成人员为班子成员1名、财务人员(或报账员)1名、本机关其他干部1至2名,具体负责本单位每笔财务开支的审核事项,逐步推行单位“一把手”两个不直接分管(即财务和基建项目)。
  
         每次报销时,均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或在报销凭证上签字并注明用途,经联签人员审核支出真实和单位财务人员(或报账员)审核票据合规、支出合法、金额准确后签名,最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批支出意见。额度达到一万元及以上的均为大额度资金,必须经过班子集体讨论或沟通协商同意后才能支出。

         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内部公开制;财务开支公示要细化到经办人;在本单位固定的位置张贴公示或在本单位干部会上公开通报,至少每季度要公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