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五河县纪委出台协作办案暂行办法

2008-06-30 00:00

         为整合办案资源,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近日,该县纪委在总结前两年乡镇纪委联组协作办案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五河县纪检监察系统协作办案暂行办法》。

         《办法》中,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适用于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查办的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办案阻力较大的案件。二是明确了协作办案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指挥协调,由案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案件主办单位牵头,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调配办案人员进行案件调查。三是明确了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的工作职责。四是明确了办案人员要服从主办单位的管理,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遵守办案工作纪律。同时《办法》规定,对涉案人员确需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的,必须遵循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办法》共11条。

          本《办法》对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办案,整合办案力量,突破疑难复杂案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