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合肥市肥东县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的通知》,严明“六到户、六不准”规定。即:政策宣传到户,资金分配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不准擅自改动明白卡的数额,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组集体或他人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通知要求,县审计、监察及涉农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截留、挪用、抵扣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给予从严查处。同时,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监督网络,并将涉农政策执行情况与乡村干部工资报酬、岗位绩效考评、评先评优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