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天长市制定纪检监察网站管理办法

2009-03-18 00:00

               为适应当时形势发展,满足群众对网络这一新兴媒体的需要,及时宣传报道天长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2008年底,天长市纪委、监察局新建天长纪检监察网站(网址:www.tcjjjc.gov.cn)。日前,该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天长纪检监察网站管理办法,以加强网站建设、信息资源的管理与维护,确保网站能够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运行。

               该办法共七章21条,明确了网站的维护管理遵循的总体原则、工作职责和奖惩机制,从网上管理、来源渠道、信息审批、奖惩措施等环节建立了一套科学有序的管理办法。

               一是明确专门管理人员。成立网站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网站信息采编组、网站维护组,负责对网站的监督、管理工作。网站信息采编组负责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与统计工作,加强与信息报送单位的联系和督促;网站维护组负责对网站栏目形式的总体构思和安排,更新信息的编排、上传以及网站的日常维护,监督网站运行,确保网络安全运行。

               二是实行栏目责任制。根据网站栏目设置,将12个栏目信息提供落实到机关11个室和15个镇、街道纪委和37个市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要求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信息的采集、编写,并及时报送信息。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

               三是实行信息上网审批制。上网信息必须经负责人审核后统一上网发布,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上网。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报送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阅;其他单位上报的信息,各单位领导负责审核,由宣教室进行保密和文字复核,经市纪委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网站管理人员在网上发布。

               四是实行信息报送考核制。对来稿信息实行统一登记,纳入宣教工作责任制考核,根据采纳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在年终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由委局对有关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对网站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得不实、上网内容虚假或者有错误、不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且多次提醒仍不改进的,由委局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