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全椒县纪委监察局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

2009-04-01 00:00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县纪委监察局被列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参学单位。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全椒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研究制定学习实践活动方案,把学习实践活动三个阶段各项工作细化,排定日程表,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3月24日上午,县纪委监察局召开深入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委局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晓春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上,李晓春同志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特点,结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活动进行,要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推进科学发展,打造竞争优势,奋力争先进位”的要求,认真把握好四个方面。 一是要深刻把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性,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自觉性。要求大家必须认识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是提高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的需要,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途径。二是要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提高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着重解决好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激情、工作责任、大局观念等五个方面问题。三是要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要求正确把握 “高举一面旗帜,突出一个主题,围绕一个总要求,明确三个着力点,实现四个目标”的指导思想,正确把握“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正确把握阶段要求,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创特色。四是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强调要找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各项工作的结合点,把学习实践活动放到委局机关整体工作中去谋划和推进。坚持一手抓活动,一手抓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使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转化为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