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居住在蒙城县庄子小区的37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主动将照片、工作单位、职务等简单信息张贴到小区公示栏中,接受群众监督。这是蒙城县推进领导干部监督进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推行监督工作进社区是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活动进行监督的有益尝试。社区通过建立领导干部社区表现档案,专门记载领导干部在社区的表现以及社区党组织的评价意见;通过建立领导干部监督信息员制度,为每位领导干部确立监督信息员,及时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活动情况;通过在社区挂放“干部监督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建立《监督卡》和《通报卡》“双卡”制度,及时记录监督对象在社区表现,定期向县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通报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活动情况,为全县考核、使用干部提供依据。
开展领导干部监督进社区活动,能够及时发现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然后通过采取开展提醒、帮助、批评等措施,可以防止干部小错酿成大错。同时,通过监督活动的开展,也可以发现一批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
(蒙城县纪委 何峰 郭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