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推行“一把手”“两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

2009-05-26 00:00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在全市推行“一把手”“两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

         该制度要求各单位“一把手”(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在研究“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有关问题时,“一把手”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要逐一先行发表意见和看法,阐明依据和理由,表达明确观点,“一把手”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最后提出自己的意见,经表决后做出决策。

         此项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工作机构设在市纪委党风廉政室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和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各单位推行此项制度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具有重大过错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责任追究。

         实行“一把手”“两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运转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对单位“一把手”的监督,有利于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从制度上、机制上保护干部,有效地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