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至16日,省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检查验收组,对我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学东陪同检查。
在汇报工作时,陈学东指出,阜阳坚持把推进“阳光村务工程”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在2009年颍泉区“三资”清理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把城市社区纳入“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等工作。先后召开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推进会、现场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督促检查,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目前,全市“三资”清理工作基本结束,“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制初步建立,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进展顺利,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村级事务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开、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省检查验收组听取我市工作情况汇报后,查阅了市、县、乡、村工作资料,并随机抽查了颍泉、临泉、界首、太和四县市区的10个乡镇、20个村、200个农户,实地查看乡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运行情况,核查村级清理数据,深入农户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我市以村为单位的“三资”清理率、清理结果公示率达到100%,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覆盖面、电算化管理覆盖面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省检查验收组认为,阜阳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安排部署及时,宣传氛围浓厚,清理工作认真,操作程序规范,各项制度健全,委托代理服务全面开展,特别是推行的清理工作承诺制、资产资源逐项登记制、“三资”网络化监督管理等创新性举措,确保了“三资”清理结果真实有效、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规范运行。(阜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