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金寨县建立完善保障机制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

2011-03-07 10:02

  近日,金寨县委出台文件,建立完善村干部报酬增长、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保障机制,进一步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

  一是核定村干部补贴标准。该县结合村干部状况和县情特点,规定村干部的年报酬不低于上年度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村两委正职可以上浮,其中固定补贴占70%,实行按月打卡发放,绩效补贴占30%,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可以适当提高村干部绩效补贴标准。二是解决村干部医疗保险。在职村干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年基本保费,全部由乡镇财政承担。三是规范村干部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实行在职一年参保一年的原则,其基本保险金额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个人缴纳的比例不超过30%,2011年度村干部养老保险基本金1200元,其中县财政解决70%,个人承担30%。四是发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县财政拨付130余万元作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专项经费,提出的建议方案为:任职6年为起点,基数为正职年补助400元,一般村干部年补助300元;任职每增加三年的,年补助增加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