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纪委:刹住中秋国庆公款送月饼送礼之风

2013-09-17 15:05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要求坚决刹住中秋国庆节期间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通知指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三十条规定”,狠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是全市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自觉把自己摆进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带一级,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认真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

通知要求,当前,要本着简约、简朴的原则,组织安排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各项活动,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

通知强调,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各级党委(党组)守土有责。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着力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迅速调查处理,及时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着力催生党员干部自觉转变作风的内在动力。要加大惩戒力度,对违反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影响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市纪委、市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