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我市举办“学《规定》、树正气、守廉洁、作表率”知识竞赛

2012-06-12 15:48
 

 
6月7日下午,由市纪委、市监察局主办的“学《规定》、树正气、守廉洁、作表率”知识竞赛举行决赛。市纪委副书记姚铁军、市纪委常委董杰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潘典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柳廷峰、市交通运输局长王家仁、纪检组长赵洪明等观看了比赛并为获奖代表队颁奖。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及农村基层干部代表观看了知识竞赛。
本次知识竞赛是自2011年5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学习宣传贯彻的系列活动之一。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9支代表队参加了预赛,通过笔试,有6支代表队18名选手进入决赛。

 
决赛共分个人必答、团体共答、抢答和风险答题四个环节进行。决赛现场,各参赛队员反应迅速、思维敏捷,队员之间相互配合、相互鼓励,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平,认真回答每一道题,激烈的角逐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喝彩,让大家在轻松欢快的氛围中,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
经过紧张激烈的角逐,最终临泉县代表队获得一等奖,阜南县代表队、太和县代表队获得二等奖,颍泉区、颍东区和颍州区代表队获得三等奖。
知识竞赛活动自今年3月上旬开展以来,受到了全市上下的高度重视,市纪委监察局专门下发通知,对竞赛提出了严格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也都通过层层选拔,选出优秀队员组建参赛队伍,积极参加竞赛活动。本次知识竞赛以《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重点,同时将“三资”管理制度等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密切相关的反腐倡廉法规及农廉工作知识纳入了竞赛答题范围。通过竞赛,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以赛促学,以学促行”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了《规定》的精神实质。(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