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推行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

2014-06-25 16:49
  近日,合肥市包河区纪委,为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效果、加大廉政教育“刚性”约束,结合正在践行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通过关口前移的方式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我们本着‘以考促学、以学促廉、学用结合’的原则,通过干部任前廉洁考试的方式,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经常学习党纪政纪法规和廉政规定,使他们心中廉政之剑高悬。”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考廉对象为拟提拔任用或重用的区管干部、新进村(社区)两委正职人员,考试一般安排在党(工)委(党组)讨论决定之后,正式任命之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由区委组织部提供,试题由区纪委统一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考廉内容涉及党的章程、党的各项纪律要求和党内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及最新出台的党内法规、廉政法规、政策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等。考试采取百分制,80分为合格线。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按规定程序任用。对于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因特殊情况缺考的,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者,建议暂缓任用。同时考试成绩还将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以后,只要有提拔,就有考廉,考廉不受提拔人数的限制。”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考试的方式,可进一步使廉政教育由‘虚’转‘实’,由‘软’变‘硬’,真正发挥实效。”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性,考廉制度特别规定考试题库由区纪委专人负责、定期更新。考试评分采取集体评阅、复查复核的办法进行,同时区纪委将随机对各责任单位任前考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来源:包河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