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为全面贯彻中央这一精神,今年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中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来抓,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职能。截止到目前,县纪委监察局共初核各类违规违纪案件126件,立案69件。其中,办理“双规”案件8件,移送司法机关7人;办结16件,给予16名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
一、加强教育,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濉溪县“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及“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等专题活动,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到广大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断深化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当前我县反腐倡廉形势的认识,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助推纪检监察机关调动各方力量,以更强的理念,更大的决心,更硬的手腕,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案件查处的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彰显和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职能,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二、整合办案资源,建立联合办案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为有效整合全县各执纪执法机关的人力、信息、职能、手段等办案资源,实现案件信息共享。 2013年11月,濉溪县重新调整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下发了《中共濉溪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明确了15家成员单位的职责,结成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合力,建立了案件查办组织协调新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了办案人才库。2014年初,县纪委监察局从公、检、法、审计、财政等单位及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办案人才库和陪护人才库,并配套完善了相关制度,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强化委局机关办案力量。2014年2月,县纪委监察局在充实原有案件检查一室、二室的基础上,通过内部调剂,配齐配强了效能监察室、执法室、纠风室、信访室和案管室工作人员,使委局机关专职办案人员由原来的11人,增加到现在的19人。并以案件室为龙头,带动实施了全委办案的格局。同时,充分发挥跟班学习制度的作用,每2个月一期,安排各镇及县直机关纪检监察人员,到委局案件检查室、审理室等相关科室,以学代训,既增加了办案力量,也促使他们全面快速地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
四是建立基层办案协作区。为调动各镇纪委(开发区纪工委)、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发挥查办案件职能,整体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今年3月份,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农村基层信访案件多发态势,结合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进一步整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办案力量,组建了基层办案协作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此,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铁任组长的“濉溪县基层办案协作区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县11个镇、2个工业园区按区域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并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委局4个班子成员为各协作区工作组具体负责人,其分管的科室、联系的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相关镇纪委工作人员为协作区工作组成员。协作区工作组的主要职能是指导和协调“区”内各镇(园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开展所属镇(园区)党员干部教育、违规违纪党员查处等。今年以来,4个办案协作区共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案件62件,其中,立案44件。
三、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一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案件查处多路齐发。案件查处高峰期,13个案件同时查办。既有县国土局6人系列案件查处,也有基层党员干部侵占群众利益案件查办。在全县各层级、各领域形成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浓厚氛围。
二是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功能。4月14日,针对县国土局系列案件,县纪委组织召开了由县国土局、城建委、房管、征迁、各镇、工业园区等负责相关工作人员的共200余人参加的宽严大会。会后,共有42人主动上缴了违纪所得款计124万余元。宽严大会的召开,一方面是部分涉案人员慑于案件压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并提供线索,推动了案件深入开展。另有一些人,在政策感召下,将接受他人的财物主动上交,放下了思想包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加快“三转”,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职能
一是转职能,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县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定位、突出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县纪委监察局于今年5月初,下发了《关于抓紧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纪委书记分工的通知》,对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县纪委监察局在原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中,初步退出或取消了133个,保留了38个。通过精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达到了纪检监察机关“瘦身”、“握拳”的功效,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强化了监督职责,提高了履职能力。
二是转作风,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提高了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共分5批次,对在明察暗访活动中发现的全县违反八项规定的13个人,3个单位,进行了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及查处,向社会释放了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三是转方式,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对乱收红包、公款吃喝、大操大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对各单位特别是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存在的衙门作风、服务态度差、服务效能低、执法不公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还深入开展了纠风专项治理。加大了对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四是建立领导谈心谈话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同时,注重抓早抓小,针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采取信访谈话、函询、诫勉教育等方式,早打招呼,提醒告诫,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教育和保护了一批党员干部。5月22日,县纪委监察局组织了17名新调整的科级干部集中进行了面对面的廉政谈话。通过谈话和签订《廉政承诺书》,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廉洁勤政的意识。
五是创新廉政教育模式,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不断创新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模式。除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常规开展党课教育、观看警示片、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等活动外,还在濉河公园开设了“廉政党课室外行”活动。由县纪委常委、宣教室主任赵海峰和县委老年大学的讲师们,不定期为全县老党员、老干部讲解党风廉政建设新任务、反腐倡廉新形势、新近查处的案件情况通报等。进一步扩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4月份,县纪委监察局选取了近两年来,本委查处的10个典型案件,结合案件剖析及适用法律法规解析等,以案说法的形式,组织编印了2000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读本》。该《读本》设置有案例警示篇、政策法规篇、基层廉政建设篇及换届纪律篇等,将于近期发放到全县各镇、村党员干部手中,给他们以警示教育,也为其勤政廉政、维护群众利益和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解读,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濉溪县纪委监察局 牛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