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绷紧廉政之弦 切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

2014-08-14 17:2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和省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专门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省委张宝顺书记特别强调,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目前,滁州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对于滁州来说更具有现实而重要的意义。滁州市委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推进各级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目前,滁州市委已经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班子成员共18条主体责任和9项配套制度,纪委(纪检组)6条监督责任和8项配套制度,同时规定7种情形将被责任追究,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决把滁州过去腐败易发多发的势头遏制住,努力在全市上下创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风气,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全市人民放心。

作为滁州市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提高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认识。我们深刻反思滁州市近年来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努力从中吸取教训,认为必须始终绷紧廉政之弦,保持“四个清醒认识”。一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反腐倡廉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生死存亡,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功是功,过是过,功也不能抵过;三是要清醒地认识到,绝对的权力必然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必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制度合理的情况下,制度第一,效率第二,制度不完善可以修改完善,但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突破制度办事;四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只架高压线,不通高压电,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丧失约束力。必须坚持惩防并举,在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的同时,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不断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警醒广大党员干部。

作为党委第一责任人,我要牢固树立三个意识:一是守土有责的意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要靠各级党组织都来落实。作为市委书记,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什么时候都要种好自己的政治责任田,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失职。二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市委书记是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什么时候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市委和市委书记履职尽责的第一要务,要统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三是敬畏权力的意识。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什么时候都不能用来谋取私利。权力越大,责任越大。作为市委书记,一定要正确行使权力、正确对待名利,敬畏党纪国法,“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坚决消除侥幸心理。

二、主动当好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表率。主要当好三个方面表率:一是当好遵守政治纪律的表率。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与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滁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当好遵守廉政纪律的表率。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既管好自己,又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言必行,行必果。三是当好遵守规章制度的表率。我将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凡是属于重大项目、重要人事、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都能做到按程序办、按规定办、按制度办。

三、着力在五个方面推动责任落实。一是按照“四同”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研究,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防止出现年初签订责任状后、一签了之的情况。督促市委常委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按照学合肥、找差距、定规矩、抓规范的要求,相关部门都要尽快提出制度建设上的完善政策和改进措施,形成制度。现有的制度一定要严格执行,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搞变通。三是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创新机制、查办案件。在接受省纪委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市纪委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工作,保障其回归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并实行“一案双查”。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建立纪检、组织、审计、检察等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共享,防止腐败分子漏网,形成监督合力。四是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以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多把功夫下在平时,下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进一步加强基层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和指导督查,解决好监督查处不到位的问题,让群众实实在在地看到我们既打“老虎”、又打“苍蝇”,让群众真正感受到风清气正的氛围。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好服务群众中的“为官不为”问题,坚决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以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成效接受上级的检验、接受群众的评判。五是把好选人用人关。根据新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规定等具体办法,按规范操作。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制度,积极探索破解唯GDP、唯票、唯分、唯年龄等问题,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上来、用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