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转” 履职尽责 种好“责任田”

2014-08-20 10:41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一项十分重要的部署,不仅对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还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纠正“四风”、提升履职能力指明了方向。

面对党和人民的信任与期望,肩负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艰巨任务,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履职尽责,种好“责任田”,发挥纪检监察的功用,使纪检监察机关真正成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力抓手。

一是要善于工作,强化主业担起职能主责。牢牢把握纪检工作主业职责,吃透中央、省、市精神,严格监督执纪。面临紧迫的形势,如果还是停留在过去纪检监察工作的思维模式上,纪检监察机关是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对贯彻落实党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也是不利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调整思路,厘清职责,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主责主业,围绕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基本职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挥党的优良作风,自觉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查处违反党纪的党员,消除党内腐败分子,保障群众根本利益,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同时工作方式方法要紧跟形势的发展,与时代节奏合拍,要有吐故纳新精神,勇于创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要常态化开展工作,少搞运动式、跳跃式、阶段化的形式,避免“运动一阵风,风过一场空”的虚无效果;要发挥执纪把关的作用,切忌大包大揽,防止部门出现依赖症,做到监督不替代,把关不越位,增加纪检监察工作的认同感,增强荣誉感,聚焦主业,突出主线。

二是要敢于担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在过去相当一段时间,纪检监察工作充当了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辅助性工作,如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司法评估等所谓的现场监督,说是监督,实质是人家安排好的,纪检监察人员只不过是幌子、挡箭牌,一但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使纪检监督工作左右为难。这种被捆绑 参与被监察对象工作的做法,淡化了纪检监察的职能,降低了纪检监察的形象,模糊了纪检监察的本质。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把监察执纪当成一种本能反应,把反腐倡廉作为生活的自然状态,把风清气正看着工作的终极目标,进一步增强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契合度,使被动工作成为自觉行动,甩掉那些不属于自己的包袱,给自己减负,创新工作载体,摒弃人情困扰,放开手脚,不畏情,只唯实;敢于“摸老虎屁股”,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不唯上,只畏纪;不怕得罪人,不怕丢选票,不怕掉红顶,不唯官,只畏民;要有火眼金睛,露齿展锋,敢于亮剑,能旗帜鲜明向歪风邪气说不,“面对风险敢为,面对困难敢闯,面对问题敢抓”, 加大对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政府职能部门效率低、服务差、甚至吃拿卡要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断优化政务环境,促进效能提升。

三是要攥紧拳头正风肃纪 ,树立形象。正人先正己。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整治“四风”问题,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形象。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要求部署上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的要求,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要以“三严三实”为新要求、新标准,带头落实八项规定,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能力和作风建设,既当争当践行的先行者,又当群众的守护神,努力解决“四风”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把纪检监察队伍打造成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贴心人。

面对反腐倡廉新的形势和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准定位,抓住重心,聚焦主业转职能;创新举措,完善机制,拓宽路径转方式;践行宗旨,勤勉尽职,务实为民转作风,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经得起考验和诱惑,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历史使命。


怀宁县科协纪检组 吴支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