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灵璧县黄湾镇“一查两报三禁”禁止大办婚丧事宜

2014-12-04 08:46

灵璧县黄湾镇纪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刹“四风”,通过“一查二报三禁”持续整治机关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之风,对违规宴请借机敛财特别是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严惩不贷。

一查:镇政府及镇直机关单位依据《关于重申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查近年来的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宴请行为。

二报:坚持事前申报和事后报告,镇政府以及镇直机关单位凡涉及婚丧喜庆事宜的必须分别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喜庆事宜)事前申报表》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喜庆事宜)事后报告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镇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三禁:在婚丧喜庆事宜操办过程中,禁止邀请相关利益人、禁止化整为零多次多地宴请、禁止使用公车公物公款。

今年以来,黄湾镇纪委督促镇政府人员、镇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村“两委”成员作出承诺,依规对婚丧事宜进行报告。有效控制大办婚丧宴席,借机敛财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