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健全惩防腐败体系为主线,聚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聚力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持续反“四风”,坚决反腐败,既推动了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又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切实履行“两个责任”,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2014年,市纪委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守好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这份“责任田”。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市委始终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及时召开了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会,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市县两级党委坚持每月听取一次纪委工作汇报、定期列席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
市委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班子成员共18条主体责任和9项配套制度,明确纪委(纪检组)6条监督责任和8项配套制度,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实施《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制度》等一系列举措进行部署和推进。
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执纪监督问责一线倾斜,调整后直接从事执纪监督的机构和人员数分别占总数的71.4%和78.9%。完成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48个减少到21个,精简比例达84.5%。进一步规范县(市、区)纪委书记分工,明确规定“四个不直接参与”(不直接参与征地拆迁、招商引资、招标投标、计划生育等),确保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主要精力用在履行好自身监督责任上,用在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上。制定《中共滁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设立巡查工作机构,推动巡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驰而不息反对“四风”,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全年共开展明察暗访257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1起,通报11次,处理10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坚决整治吃喝风、红包风、赌博风、走读风等问题,印发万余册《滁州市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手册》。有21人主动上缴廉政账户20余万元,近4万名党员干部作出反对吃喝风、“红包”风公开承诺。纠正处理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多占住房等问题,收缴违规款项182万余元。清理整顿违规发放津补贴5类117个违规项目。查处涉及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62件,给予党政纪处理45人。
转变加强作风建设的方式,盯住纠正“四风”不放,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用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四风”回潮。
三、坚持铁腕反腐,查办案件力度明显加大。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226件(次),比上年同期增长48.5%;立案942件,同比增长40.8%,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6件,乡科级干部13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9人,同比增长26.7%,其中县处级干部19人,乡科级干部122人;移送司法机关79人。严肃查处了市重点局原副局长刘波、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原处长童理久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了市教育系统和市公路治超系统等腐败窝案、串案,特别是在教育系统案件中,除严肃查处了吕永刚、高建等县处级领导干部案件,还责令琅琊、南谯两区处理相关责任人30余名;在公路治超系统案件中,除1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还责令40余人主动到案自首;在开发区系统案件中,先后查处了南谯、琅琊等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邓元松、张思军、王毓松等违纪违法问题。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亿多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为32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对187名有一般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强化教育监督,源头防腐工作扎实开展。
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源头预防着手,定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组织召开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会议,利用韩先聪、江山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全市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利用公路、教育、开发区、水利、建设等重点领域典型案件,进行案件剖析和通报,开展行业和系统警示教育。全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420余人(次),举办各级各类廉政教育培训班32期。集教育、办案等功能为一体的滁州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4000多名党员干部到中心接受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8家单位被授予全省廉政文化示范点,命名授牌17家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围绕执行民主生活会、“三谈两述一审计”、干部选拔任用听取纪委意见等加强监督,共对22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169名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65名拟提任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鉴定,对16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和招投标采购制度等改革。
在强化监督教育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打铁还须自身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把自身建设放在首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率先完成办公用房、“小四风”等问题专项清理,落实整改措施,促进作风转变。开展“带案下访、公开接访,纪委书记接访日、机关开放日、新闻发布会、为官不为座谈会”等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纪检监察作风专项巡查工作,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不掩饰、不护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新的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省纪委和市委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市“三个发展”、冲刺全省第一方阵、建设美好滁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滁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