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由贪官的忏悔说起

2015-12-14 10:18

如今贪官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地念悔过书,似乎已经成为庭审贪官期间的一道“风景”。可对贪官们的忏悔和带着哭腔的表白,真心悔过者有之,装腔作势、扭捏作态者有之,不乏“经典之作”,令人玩味。

在我看来,悔过书受到“欢迎”的根本原因在于它作为反腐的反面教材观赏性强,可以展示给公众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显示法律的威严、正义之神圣不可侵犯;可以满足公众对贪官落马后如丧家之犬哀嚎的快意需求。

但奇怪的是,贪官在忏悔中最爱说的腐败理由“都怨我不懂法、不学法,才落到今天的地步”。把堕落腐败的原因归咎于“不懂法”,其背后暗藏着什么玄机呢?不言自明的是他们都想用“不懂法”一厢情愿地来开脱自己所犯下的严重罪行,痴心妄想以“不懂法”来减轻法律对其的惩罚和制裁,事实上都是痴人说梦、事与愿违,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因为“不懂法”可以在量刑上给予减轻。其实,落马贪官在忏悔中说 “不学法、不懂法”,这是对自己最大的讽刺和嘲笑。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法制社会,竟然不学法,这不是无稽之谈吗?说白了就是“权大于法”、“我的地盘我做主”意识在作祟,在他们心目中,法律法规算什么,“说你行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不尊重法律,不敬畏法律,当然就不会把法律当回事,也就不去学法,更不会依法办事,一旦违法犯罪锒铛入狱时才如梦初醒,都是“不学法、不懂法”惹得祸。

贪官在忏悔中腐败的理由还有“价值观出了问题”, 享乐主义和攀比心态作祟,成为他们出事的普遍原因。一些高官因“没管好家人”而出事的同时,另一些高官,却是“为家人着想”而出了事,“贪图享乐、攀比心态滋长”,利令智昏。在忏悔书中除了“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妻儿”、“对不起党和组织培养”这些必选项之外,比如“在利益和诱惑面前,我有过犹豫和徘徊,也有过退还和上交,但没能做到彻底不收、彻底退还,以至于走上了今天这样可悲的下场。”哪个贪腐官员不是这样一步一步地走向“不归路”?还比如“当官吃亏”、“总有那么几个老板围在我身边,借各种机会讨好我”,就更暴露出不少贪官狂“当官吃亏”妄到“好傻好天真”的一面了,这些贪官以为自己在官场上能如鱼得水,就可以在商场上纵横捭阖,孰不知这完全是“围猎”,升官、发财两条道。

甚或有的贪官表白说“我的错误是在无监督约束下发生的”,这话应当起到足够的警示。倪发科被查时就曾抱怨:早处理我两年,犯的错不会这么严重。可笔者在想,你一个副省长,中央纪委离你那么远,监督你估计是鞭长莫及,而省纪委书记和你同级别,没有确凿证据,能轻易处理你吗?你的同事如果善意提醒你,你能坦然接受,不会产生不痛快吗?他在悔过书中说“我只有真心悔过、改过,用实际行动弥补给党和组织造成的不良影响,希望能给家庭、亲友抚平伤害。”失去人身自由的官员,都会真心这么想,但社会不可能再给你这个机会。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廉政新规,从“八项规定”到反“四风”,提倡厉行节约、严禁公款送礼、规范公车使用和公务接待等,强化干部监管,体现了党中央强化规矩和纪律“红线”,以作风建设为切入口,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