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太笼统,是匿名举报,缺乏可查性……”
“反映的这个工作作风问题时间久远,取证有点难度……”
11月24日,芜湖县纪委会议室中,信访室和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正在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信访件的初核问题。
“反映问题不具体,又是匿名举报,放在以前,也许我们会搁置一段时间。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中央纪委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新常态下,我们必须及时对类似的信访举报件及时处置。”讨论后,大家达成了共识。
今年以来,芜湖县纪委监察局牢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将“四种形态”融入信访处置,突出信访举报在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强化监督等方面的效果,印发《关于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全面实行谈话提醒、警示诫勉、责令纠错三级约谈的通知》,灵活运用三级约谈、信访通知书(函询)、诫勉谈话等监督方式,让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确保有举报必查,有违纪必究,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县纪委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紧密结合,为避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为实现“零暂存”而弱化办信质量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建立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信访举报件办理督查督办、信访举报工作规程等制度,规范信件管理和办信流程,确保信访举报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得到双提升。
截止10月底,共收到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148件,已办结134件,其中,初核了结26件26人,三级约谈30件30人,发信访通知书(函询)6件6人,诫勉谈话3件3人,转立案67件69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2人。(芜湖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