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纪委强化工作举措,提高信访举报核查率,促进信访举报减存量、遏增量,确保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的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一季度,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总量747件(次),较去年同期下降21.6%。
一是台账清单管控。对“信、访、网、电”平台受理的信访举报,归口由信访室管理,依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规范录入,统一建立台账,定期核对,列出交办清单、办理清单、督办清单,实现信访举报件来源去向、办理时限、处理结果“一本清册”。
二是跟踪催办督办。要求承办单位对接收的信访举报,线索单一、情节简单的30日内查结,一般性问题60日内查结,需要查报结果或情况的90日内查结。市纪委信访室对即将到期仍未办结的采取电话、发函等方式催办,对逾期未结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电话督办、发函督办、会议督办和现场督办。对于疑难复杂的重复访、越级访事项,积极开展领导约访和带案下访活动,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三是统筹联动跟进。建立信访举报核查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信访举报工作的负责同志为召集人,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检查室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核查结果,形成信息闭环。对于信访举报件核查报结材料,信访举报部门按所联系的单位确定专人,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求,及时、认真、全面审核,确保查办质量。
四是考核问责保障。分季度督查信访举报转送件和交办件核查情况并进行通报。把信访举报核查率纳入纪检监察年度工作综合考评之中,每年对各地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办理信访举报件的核查率、反馈率、及时率、办结率及“零暂存”等情况进行考核。严肃信访举报核查纪律,对于无故未按规定核查处理或推诿敷衍导致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季度督查、年度考核连续处于末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实行问责,视情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合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