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蒙城县纪委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规范办理流程,着力提高办理水平,实现信访举报“零暂存”、问题线索“零遗漏”。
一是信访举报规范管理。通过统一登记、统一分类、统一分流的方法,对所有信访举报件进行集中管理、分类评估、归口办理。信访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反映问题性质等进行初步分析,提出拟办意见呈送领导审批,明确承办部门及办理时限。
二是创新办理模式。信访件经领导签批后,及时分流各承办单位,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对上级纪委交办的查报件、署名举报件等,一律由委局机关自办,不再转办。对具有典型性、影响性大的重要信访件,委局机关实行协作区办案制度,由常委牵头,整合办案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改进督办方式。委局机关将信访件办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与工作实绩挂钩。信访室采用电话督办、发函督办、说明情况等方式定期督办案件承办人,掌握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利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例会,通报信访件办理数量、办理进度,对超期未办结的进行通报、会议检讨。今年,对办理迟缓的信访件发督办函18件,会议检讨2人。
四是严格审核办法。建立信访件举报集体审核负责制,实行分级责任。重要信访举报件由纪委常委会集体审核决定。一般性信访举报件由分管领导负责。对每一起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质量,在会前把关、集体研究、结案归档等环节均有分管领导签字备案,确保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不搁置、不遗漏、不流失。(蒙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