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中央纪委严禁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规定会议强调 认真贯彻《规定》精神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2007-06-19 00:00

         6月14日,我省召开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春良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规定》精神,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大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力度,确保《规定》贯彻实施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刘春良指出,《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是中央纪委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针对当前权钱交易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的一项重要党内法规。《规定》的出台,体现了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能力,同时也体现了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有利于有效查处新形势下的权钱交易案件,有利于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规定》颁布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规定》的政策要求,把贯彻实施《规定》摆到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刘春良对贯彻实施中央纪委《规定》提出四项明确要求。一要认真传达贯彻中央纪委《规定》和省委《通知》精神,切实把中央纪委的文件精神学习好领会好。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规定》的具体措施,尤其是要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抓紧做好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传达学习工作,使每一名党员都能了解《规定》的出台背景、制定目的、主要精神,掌握《规定》要求的行为规范,认清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二要抓紧动员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照《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把握好政策界限。对照《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是整个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在党内早打招呼、早提醒,立足于教育挽救干部的实际步骤。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抓紧工作,教育和督促有问题的党员干部,尽快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组织说清问题,珍惜时机,主动纠正,争取从宽处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如果拒不交代纠正,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三要以贯彻《规定》为契机加大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力度,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在贯彻实施《规定》的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严厉查办权钱交易案件工作贯彻始终。对那些已经掌握一定证据,而本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向组织说清问题,特别是销毁证据、转移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从严查处,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尤其是要及时发现并有效查处那些在《规定》发布后仍然顶风作案,继续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四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持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抓好《规定》的贯彻实施。要动员、争取人民群众参与和社会各界支持,把中央的政策交给群众,在群众的监督下开展工作,真正使我省严禁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工作,能够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