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筑牢执纪工作“安全墙”

2016-01-11 14:34

泾县纪委在执纪工作中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提高安全意识,始终把筑牢执纪工作“安全墙”摆在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泾县纪委共查办各类违纪案件83件,同比增长36.1%,做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和办案人员“零违纪”。

一是讲教育。在对执纪人员进行日常学习教育的基础上,通过认真学习办案安全事故通报,认真分析并查找办案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重点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和办案安全意识。

二是讲制度。建立执纪工作安全责任机制,实行查办案件和办案安全“一岗双责”。在案件线索管理、办案措施、办案纪律和办案场所管理等方面进行制度细化,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办工作,为安全开展执纪工作夯实基础。

三是讲程序。以执纪工作中的各个关键环节为基础,进一步规范查办案件工作程序。根据查办案件工作流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确保办案人员和审查对象的安全。

四是讲监督。围绕场所建设、安全教育、办案程序、工作制度和安全责任五个方面,坚持做好案前预防、案中强调、案后回访三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办案贯穿于执纪工作的全过程。(宣城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