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2015年以来给予13名纪检监察干部党政纪处分

2016-01-11 11:13

2015年以来,蚌埠市纪委加快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步伐,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建设,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打造思想聚焦、力量聚焦、职责聚焦的执纪尖兵。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按照《蚌埠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抓好2015年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出台《县区纪委和市直纪检机构向市纪委报告工作暂行办法》,明确报告工作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并完善《市纪委关于对县、区纪委(纪工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实行报告制度的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查办腐败案件的领导和监督。三县四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计划1月底完成任务。

二是深入落实“三转”要求。开展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第三轮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坚决退出与纪检监察职能无直接关系的业务工作。经清理,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1个,县区纪委平均由115个减少到8个,主责主业进一步聚焦。在转变职能的同时,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重点把监督检查的着力点放在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的履职尽责上,实现由“一线监督”向“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转变。

三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弘扬“严实”作风,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围绕“三转”后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的需要,组织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岗位大练兵”活动,聚焦解决“基本职责不清、基本要求不明、基本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干边练,先后选调4批共65名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跟班学习和挂职锻炼,有效提升了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履行主责主业的能力。与上海复旦大学联合办学,借助优质资源,分两批对全市100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使干部更新了知识,开拓了眼界。加强内部监督,印制纪检监察干部“五严守十不准”人手一册。严明各项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2015年以来初核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线索17件,立案查处8件,给予13人党政纪处分,坚决防止“灯下黑”。(蚌埠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