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3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92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012起,处理11386人(次)
◎四轮巡视108个地方和单位,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3537条,534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巡视发现问题线索被立案调查;纪检监察机关共对8个单位、185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并对8起被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
1月22日下午,省纪委监察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通报显示,过去一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推进了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以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我省制定实施“两个责任”考核、主体责任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主体责任约谈、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共对8个单位、185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并对8起被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省纪委组织安排部分省辖市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上述廉述责,协助省委对3个市厅级单位党组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一票否决”,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实。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规定要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3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92人,省纪委对65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全省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共查处问题12012起,处理11386人(次)。
进一步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加强派驻纪检机构建设,向省委办公厅等6个单位新派驻纪检组,重新设立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共归口监督37个部门和单位。制定出台我省关于省辖市、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省属企业、省属本科院校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四个提名考察办法;建立省辖市纪委副书记备用人选库,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基本完成内设机构调整。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织开展“争做守纪模范、争当执纪尖兵”活动,探索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查工作。
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2015年,对市县、省直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和高校共108个地方和单位进行四轮巡视,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3537条。组织部门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对38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免职处理。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对53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对1169名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谈话函询。
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惩腐败。纪检监察机关扩大谈话、函询范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1435件(次),对反映失实予以澄清了结的6620 件(次)。省纪委直接查办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推动健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专门机构,加强对挂牌督办案件的协调和督办,全省抓获外逃人员18人。
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新闻发言人还通报了我省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7个方面重点工作。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将于1月25—26日在合肥召开。(记者朱胜利 通讯员李雪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