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明光市纪委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着力“三转”,聚焦主业,发挥信访举报工作在发现问题线索中的主渠道作用,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加强信访举报服务纪律审查工作。2015年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44件(其中:上级转办99件),处置问题线索222件,立案226件,处分210人。
畅通信访渠道,提升办信效率。一是巩固完善“来信、来访、12388电话举报、网络举报”信访举报受理平台,规范和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为群众举报提供便利;二是制定实施“领导带案下访”、“领导包案”、“领导信访接待日”等制度,2015年对排查出的9件复杂疑难信访件,全部由市纪委常委下访牵头包办化解;三是出台《中共明光市纪委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举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广泛收集各方面信息和问题线索,全市组建64人的网络举报信息员、评论员队伍,跟帖评论1100余条,有效引导网民依法理性举报,及时办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网络举报98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建立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升网络化办信效率。
加强考核管理,提升责任意识。修订《信访举报件办理制度》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把信访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镇纪委纪律审查每季度一通报。市纪委主要领导分别与工作相对滞后和巡视反映问题较多的镇党委、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并现场交办问题线索。2015年全年共召开调度会5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的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12人次。
加强线索管理,提升服务意识。一是及时筛选,坚持每周一筛选,重要信访件随时筛选;二是全面筛选,对来信来访、电话和传真举报以及电子信箱举报等进行全面梳理,筛选出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和问题具体的案件线索;三是集体筛选,本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常委和信访室主任通过集体研究确定初核件,定人定责,实行台账管理,限时办结。围绕纪律审查工作重点,采取多种方式主动深挖问题线索,突出排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移交和转办,服务于纪律审查工作,为监督执纪问责打好坚实基础。2015年共为本委和有关单位提供案件线索222件,转立案2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0人。
加强信访初核,提升办结质量。对各乡镇纪委、市直纪委(纪检组)查办的信访件,从调查报告到调查证据材料,坚持从严审核,层层把关。审核中发现有疑点或调查不清楚的,要求重新调查,直至问题查清、证据完备、处理到位为止。同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信访举报人反馈,听取举报人意见,增强群众举报违纪问题积极性。2015年共受理署名信访举报28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反馈。
加强督查督办,提升查办效能。每月坚持对下转和移交信访件进行电话督办、发函督办,或利用下访时机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及时上报结果。对一般性信访件,下转基层纪委查处,并要求件件上报结果;对属实名举报、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上级交办等的重要信访件,坚持由县纪委直查快办,确保群众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2015年本委转交办152件,本委自办70件,全部按时查结。(滁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