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把好“四关”让信访接待变“心访”接待

2016-03-20 13:40

怀远县纪委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耐心做好矛盾调解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将信访接待变成“心访”接待,让群众的问题在纪委找到答案。去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13件次,其中业务内受理585件次,业务外登记128件次;来信331件次,来访75件次,来电10件次,网络举报290件次,其他举报7件次。

围绕主责主业,把好受理关。强化“三转”工作实效,明确受理范围,积极引导群众分级上访,归口举报。对涉法涉诉类、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耐心解释、主动协调,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受理工作,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不让群众在纪委“空手而回”。

多听多想多问,把好接访关。主动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做到群众来访有言相迎、有茶相待、有位而坐。认真听取群众诉求,以群众角度思考问题,对于不明白不理解的反映内容及时向群众询问具体情况并做好登记。把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转化为心与心的沟通,充分展示纪检监察干部客观、公平、公正的群众利益“贴心人”和纪律“铁军”形象。

快转协调督办,把好程序关。按照信访接待相关制度处理来信来访事项,举报材料及时登记,按程序送主管、分管和主要领导阅批,根据批示意见快速转交办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严格落实信访部门职责,做好案件协调督办工作,对交办案件除通报督办、电话催办、发函促办之外,还采取上门督办、听取汇报、协助调查等督办方式,确保案件保时保质查清查结,督办情况登记入册,做为年终考核依据。

跟进查办情况,把好反馈关。及时跟进案件查办进度,对前来咨询案件情况的群众,耐心解释案件查办程序等相关政策。对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实名举报及时告知举报人,避免举报人在组织调查期间重复访和越级访。允许举报人对调查情况发表自己的意见,把矛盾解决在正式结论之前。引导群众与案件查办人员直接对接,慎重回答群众对案情的询问,做群众回访的接待点、中转站,禁止向群众乱承诺、瞎忽悠,避免影响案件调查工作。(蚌埠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