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向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2016-11-28 22:50

近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力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当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通知指出,省委书记李锦斌就“人民日报刊发《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九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作出重要批示:“要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加大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向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惠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近期党风室作为一个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把锦斌书记批示精神贯彻好、落实好。”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李锦斌同志和刘惠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刻领会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畅通监督渠道,迅速选择典型案例快查快结,并予以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坚持重点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各市、县要在总结完善第一轮督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延伸第二轮重点督办工作,确保市、县均有重点督办县、乡,逐级传导压力。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必要时由上级直接查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实地督办。同时加强对下级办理问题线索的审核把关和督促指导,从严把握执纪尺度,严格诫勉谈话使用标准,防止擅自降格处理、随意处置。省纪委近期将下发第二轮督办任务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重点督办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坚持重拳惩治,倒逼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李锦斌书记11月14日在岳西县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做到精准扶贫与党风廉洁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两落实两促进”。用“精准监督”保障“精准扶贫”,对贫困户基础信息不清、认定不及时、帮扶措施不具体等“慢作为”问题,要及时批评指正、约谈提醒,给予“黄牌警告”;对不落实或变相不落实扶贫政策措施、进村入户走马观花、尸位素餐漠视贫困群众诉求等“不作为”问题,要严肃问责,通报批评,给予“红牌警告”;对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乱作为”问题,要严厉查处,运用组织处理措施,直至给予纪律处分。要通过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强化党员干部“真扶贫、真脱贫、脱真贫”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在脱贫攻坚上当好先锋。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解决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惩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延伸到和贫困群众有关联的地方、单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回应群众关切,加强问题研究、精心谋划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施行“一案双查”,确保工作落实。(皖纪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