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扶贫成了“唐僧肉” 申报亲属骗项目

2016-04-16 15:21

近日,根据阜阳市委巡察组交办群众实名举报线索材料,阜南县纪委立案查处了方集镇马街居委会计生专干施利侠违规申报国家扶贫项目的违纪案件。在国家进行扶贫攻坚的重要阶段,通过规这起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典型案件的查处,及时为其他参与扶贫工作的党员干部敲响了纪律的警钟。

扶贫攻坚关键战  干部家属项目占

光伏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造福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民生工程。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专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作为全国首批6省份30个县之一的阜南县,于2015年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要求由贫困户自愿申报,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方式,从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筛选出实施对象,优先照顾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户。

2015年5月,方集镇开展光伏扶贫工作。该镇马街居委会安排各村包点干部负责上报包点村民组申请光伏扶贫项目人员名单。施利侠作为马街居委会第三、四村民组包点干部,利用其负责上报贫困户申请光伏扶贫人员名单的便利条件,将与其一家共同生活但不属于贫困户的亲属张大海列为扶贫项目实施对象,并以张大海的名义申报光伏扶贫项目,将申报材料交上报马街居委会和方集镇政府,获得审批通过。2015年11月,以张大海名义申报的光伏扶贫项目得到落实,并最终在施利侠家二楼房顶安装了5组户用光伏电板。

2016年1月28日,按照方集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马街居委会召开两委会,要求对不符合申报光伏扶贫项目条件的张大海等群众整改,将张大海等不符合条件群众家的光伏扶贫设备转到其他贫困户家中。施利侠却一直迟迟未能落实。

光伏扶贫'扶'亲人  不守纪律错加身

施利侠身为中共党员、马街居委会计生专干,在光伏扶贫项目实施工作中,利用工作之便,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上报为光伏扶贫项目实施对象,违反了廉洁纪律,县纪委已于2016年3月22日,给予施利侠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警示反思

作为一名最基层的执行者,尤其是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施利侠本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严格按照精准扶贫方案相关要求,客观公正为贫困家庭申报扶贫项目,她却利用工作之便,优亲厚友,违规以家庭成员名义申报扶贫项目,损害了精准扶贫政策的公信力,在广大群众中产生了极坏影响。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扶贫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尤其精准扶贫工作的参与人员,都应从施利侠的违纪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在加大监督力度同时,完善扶贫工作审批程序,按照国家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开展扶贫工作,提高申报透明度,坚持挺纪在前,坚决打好精准扶贫这场攻坚战!(阜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