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纪委聚焦党规党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在案件审理中突出党内审查特点,维护了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今年以来,共审结案件8件,给予党纪处分8人。
在理念上求“新”。适应纪律审查快进快出、快查快结的要求,把工作重点从审违法向核违纪转变,对既违法又违纪的案件不“求全责备”,不苛求对全部违法行为精确界定,不把大量时间耗费于对违法证据材料的补充完善上。对受到刑事处罚等案件实行简易程序审理,快审快结给予被审查党员以党纪处分,确保抓早抓小、违纪必究。
在方式上求“早”。把审透定准违纪行为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目标,用好纪律这把钢尺。对拟立案调查的案件,在初核结束报请常委会讨论立案之前进行审核把关,发挥审理工作的监督功能;对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在确定调查方向、证据采信、法规适用、程序履行等方面为调查人员提供服务;对有争议的案件及时请示上级纪委,确保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在效果上求“好”。把惩治教育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作用。规范宣布处分决定的时限、人员、形式、程序等,一般案件宣布范围为案发单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典型案件扩大到案发单位及下级单位的全体人员,进一步扩大警示教育成果。实行纪律检查建议书制度,帮助督促案发单位和部门梳理职权、排查风险、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滁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