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三张清单”压责任抓整改树导向

2016-05-18 17:26

去年以来,来安县推行以责任清单、问题清单、考核清单为内容的“清单式”工作运行模式,坚持问题导向,扭住责任龙头,用好考核之鞭,着力构建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政治生态。

“责任清单”传压力。先后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见及责任追究细则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清单、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办法。督促乡镇、县直单位结合实际,完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着力解决责任虚化空转问题。“责任清单”形成后,该县持续发力,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通过签字背书、约谈、质询及各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评议等方式,压实“两个责任”。

“问题清单”抓整改。该县纪委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专项巡查后反馈的问题、工作约谈中征集的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集中研判,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提出对策,并对问题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列出负面清单,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要求。同时,对照各责任单位“问题清单”整改任务、整改计划、整改时限,检查整改计划完成情况,盯住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进行重点跟踪督办,限期抓好整改落实反馈。对因整改任务分解不清、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监督不实,导致应整改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由县纪委约谈相关责任人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考核清单”树导向。年终实行清单考核,由县委统一制定出台考核办法,开具“考核清单”,拟定考核的具体内容、对照考核。考核前,由县纪委联合组织、审计等部门开展事前摸底、走访调查,并要求被考核单位和个人开具“完成清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评议。考核时,由县委、县政府班子领导带队,组成若干检查组,结合事前摸底掌握情况,通过查阅账册、述责述廉、问卷调查、民主测评、个别访谈、查阅资料、集体约谈等方式,逐项对照,据实打分。考核结果作为班子和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采取约谈、通报、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措施进行责任追究。(滁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