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扶贫领域反腐倡廉建设,近期,池州市集中开展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工作。
该市将紧紧围绕“五个一批”和“十大工程”,聚焦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项目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点环节,依法严惩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工作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部门共享扶贫开发基础数据,扶贫部门12317举报平台与检察机关有效衔接。在贫困乡镇、村建立检察联络室,聘请驻村工作队员或第一书记担任检察联络员,形成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合力。强化精准预防理念,加强法制教育和廉洁教育,对重点项目挂牌督办,开展专项预防。认真摸排2015年以来惠农扶贫资金和正在实施的项目,分析资金管理情况、职务犯罪风险点及隐患、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积极整改纠偏。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有关部门联合成立了领导工作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每年召开年度专项工作会议,坚持一年一部署,一年一督查、一年一总结、一年一通报制度,实行动态推进,一直持续至2020年。(池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