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固镇县纪委接到举报,反映杨庙乡乔圩村现任村书记严介銮、原书记乔志友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教育化债资金问题。经县纪委和杨庙乡纪委联合调查了解,2008年9月,时任乔圩村支部书记乔志友、村委会主任(现任村书记)严介銮等人在对2005年12月31日前县级以下中小学校建设债务化解工作中,编造了村前乔小学和小圩小学两个学校虚假债务资料,骗取教育化债资金29422元,除去偿还真实债务4000元以外,余款25422元被用于偿还村干部吃喝招待欠款。2016年2月10日,杨庙乡党委给予村党支部原书记乔志友、现任党支部书记严介銮(原村委会主任)、支部委员郭先强、治保主任苏同仪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缴国库。大家对调查处理有无意见?”调查组组长、杨庙乡纪委书记周慧说。
2016年2月22日,在固镇县杨庙乡乔圩村村委会,由杨庙乡纪委书记周慧主持,调查组人员、乔圩村村两委干部参加的涉及村支部原书记乔志友、现任支部书记严介銮等人的信访举报案件调查处理结果通报会正在进行。
这样的通报会已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儿。去年年底,固镇县纪委开始实行反映村(居)主要负责人信访举报件查处结果在村两委会或村党支部会通报制度,将群众反映的问题“晒在阳光下”。通过将问题摆上桌面,接受党员干部的讨论质疑,一来二去,党员干部的疑惑消除了,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了,更有利于村各项工作开展。
“以前没有开过通报会,我们也不了解处理情况,现在开了这个会并通报处理结果,也给我们提个醒,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党员干部对这个事情都很满意。”参会村委会干部高莉说。
据悉,对反映村(居)主要负责人的举报,在调查处理结束后,不论实名或匿名举报,查处结果都必须在两委会议或支部大会上通报。通报会由乡镇纪委主持,调查组人员、村两委人员或支部大会人员参加。通报结束后,参会人员均在通报记录表上签字。据统计,今年以来,已对反映8名村(居)主要负责人信访件处理情况在村两委或党支部会上进行了通报。
“采用这种方式通报起到两个作用,一是还没有问题的村(居)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二是通过对违纪村(居)负责人的处理,给其他党员、村干部亮个警示灯,提个醒。”固镇县纪委信访室负责人张惠娟说道。(蚌埠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