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积极运用“四种形态” 全面强化执纪审查

2016-06-30 15:54

近日,蚌埠市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强化执纪审查推进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倪建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的执纪审查工作,集体学习了市纪委近期出台的《关于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建立市直纪检监察协作组工作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重点督办的实施意见》等7个文件,围绕强化执纪审查这个中心任务,对如何进一步创新机制、排除干扰、整合力量、强化监督作出了部署。

倪建胜指出,执纪审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中的主责主业,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一再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最终体现在执纪审查的成果上。我们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思想上重视再重视,精力上聚焦再聚焦,措施上加强再加强,确保执纪审查工作继续在全省保持领先位次。

倪建胜指出,当前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量大面广,执纪审查工作要聚焦群众切身利益,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查推动,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看住“农村村组、城镇社区、民生行业、基层部门”,严查“突出问题”,回应“强烈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倪建胜强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推动执纪审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要准确理解“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将执纪审查工作的思路、方式和重点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始终用纪律思维分析问题、按纪律标准处置问题、以纪律语言揭示问题,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减存量遏增量,推动执纪审查工作转型。 

倪建胜强调,抓执纪审查工作,必须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市纪委将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以问责常态化促进正风反腐责任落实到位、纪律执行到位。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理顺派驻机构协作组的工作机制,加强力量整合,切实发挥协作办案的作用,解决长期困扰基层的人手少、干扰多的问题,改变基层执纪审查工作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全面提升执纪审查工作水平。(蚌埠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