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四个一律”规范信访办理 大幅提升线索成案率

2016-07-26 17:24

今年以来,固镇县纪委规范信访线索受理,坚持“四个一律”,不断提升信访办理质量,线索成案率大幅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上半年,县纪委监察局受理信访举报件177件次,立案89件,其中协作区立案7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一是一律信访室统一受理。出台《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转办以及其他部门移送的信访件,委局各科室从各种渠道获取的案件线索,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初核后具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以及通过媒体、网络发现的线索由信访室统一登记入网,做到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同时建立受理线索登记台帐,由专人管理。

二是一律规范分类处置交办。按照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要求,信访室筛选分类处置,对反映科级干部信访件,一律转案件监督管理室提交案件线索排查领导小组审议。对反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举报件,及时登记,优先处置,快速查报。对其他类信访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信访室提出初步拟办意见,逐级呈报审批后,交承办部门办理。

三是一律案件协作组统一核查。按照职责职能,将全县70个单位和金融系统划分为“执法执纪部门、经济与服务部门、社会管理部门、党群部门”,加上11个乡镇和经济开发区按照地域片区分配,设立4个执纪审查协作组,由委局4个纪检监察室对接联系。规定对收到的案件线索,不再直接转交乡镇办理,一律转交纪检监察协作组统一协调办理。协作组实行“一案一授权”“一案一组”模式,灵活调配乡镇纪委和县直派驻机构人员,交叉参与办理各类案件,有效排除人情干扰,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

四是一律集体研究结案存档。对上级转办或领导批示信访件、交办要结件、县纪委自收信访件,承办科室和协作组在调查结束后,拟初核了结的,交信访室初步审核把关,立案处理的,交审理室审核把关。经把关符合结案条件的,统一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予以结案方能结案存档。对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退回承办单位和科室补充调查后再研究,避免“加生饭”和案结事未了问题,确保案件线索不流失,线索成案率有保障。(蚌埠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