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正风反腐向“最后一公里”延伸,宣城市纪委在全市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督办工作。
一是梳理线索有的放矢。对2015年以来市、县两级纪委受理的有关扶贫、集体“三资”、土地征收、惠农、基层执法等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和“回头看”,首批在全市7个县市区共筛选了70件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并将根据信访投诉件等具体情况,进一步在每个县市区各选择1-2个乡镇进行重点督办。
二是现场督办传导压力。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领衔,带领各承办科室负责人赴各县市区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现场交办,当面向各县市区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提出督办要求,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督办事项。与县市区纪委主要负责人签订问题线索交办督办责任书。实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督办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告制度,要求各县市区每周上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有效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
三是严肃查处形成震慑。对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分配上搞不正之风和腐败的,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工作敷衍塞责、调查核实不深入、问题线索久拖不决的,包庇被举报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以及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要坚决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要追究有关党组织的责任。坚持每月对典型案例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营造“不敢”的社会氛围。
四是持之以恒长效推进。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运用百姓热线、百姓问政、政民互动、市长热线等工作平台,围绕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巡察、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广泛收集、排查线索,坚持“建账、对账、查账、销账、报账”五步工作法,对问题线索进行台账式动态管理。同时,实行问题线索重点督办滚动机制,边梳理、边督办、边销账,再梳理、再督办、再销账,持续加大督办力度,长效推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督办工作。(宣城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