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报固镇县仲兴乡沱南村支部书记张兆永,他在2011年至2013年间,利用小麦统一供种之际,私自加价,多收农民麦种款问题……”
固镇县纪委接到举报后,启动协作办案批转第三纪检监察协作组办理。第三纪检监察协作组综合考虑案件性质、审查人员个人素质以及专业技术等因素,指定成员单位县畜牧局纪检组主办,财政局纪检组协办。两家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迅速锁定证据顺利突破此案。2016年7月26日固镇县纪委给予张兆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固镇县纪检监察协作组成功办结的第63起案件。
今年以来,固镇县纪委创新模式,整合力量,凝聚资源,打破区域观念,建立健全协作办案新模式,有效破解执纪审查工作在乡镇和派驻单位人力不足、业务不精、干扰过多的问题,提升基层执纪监督。截至目前,4个协作组共梳理案件线索127件,初核违纪线索106件,立案63件,同比增长46.5%。在没有采用“两规”措施的情况下,移送司法机关3人。
该县按照职责职能,优势互补、有利工作原则,纵向将全县70家单位和金融系统单位划分为“执法执纪部门、经济与服务部门、社会管理部门、党群部门”,将11个乡镇和经济开发区按照地域片区划分,组建4个执纪审查协作组,由4个纪检监察室分别对口联系和管理,实现了县纪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三级联动,同时横向加强与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出台《关于在查办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明确案件线索移送,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用。变执纪审查由原来的乡镇和派驻机构“单兵作战”为“兵团协作”。
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实行“四个一”模式,即“一案一授权”“一案一方案”“一案一组”“一案一报告”。协作组在管辖的乡镇和单位中,灵活调配人员,组成调查组,指定案件主办单位和协作单位。协作组组长对协作办理的案件负领导责任,案件主办人及调查人负直接责任。凡是被抽调参与办案的人员,必须自觉接受办案协作组组长的统一调度,自觉服从案件主办人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此外,协作组实行交叉异地办案,“激活”了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潜能,有效排除了人情干扰。(蚌埠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