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肥东县制定《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实施方案》和《肥东县扶贫领域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方案》,切实采取四项有力举措,坚决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早”监督,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建立扶贫项目监督工作台账,从项目申报、立项、审批、招投标管理到项目实施等各个环节入手,实现监管全程化、全覆盖。同时,加强与审计、财政、扶贫办等主责部门的沟通联系,紧盯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多渠道收集问题反映线索。
“频”督查,强化执纪问责力度。该县纪委联合县扶贫办、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四个联合督查工作组,8月15日至8月19日,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活动。另外,该县还将根据平时收集到的扶贫领域问题反映线索,适时开展督查工作“回头看”,并加大重点督查频次,同时,针对督查移送问题反映线索,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形成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该县纪委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一岗双责”责任。通过问责,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一级一级压紧压实,督促乡镇党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将扶贫领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把管理监督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头上。
“重”治本,完善资金监管制度。督查期间,该县纪委将督促各乡镇以及扶贫工作主责部门,强化风险防控,查找堵塞漏洞,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监管制度,构建扶贫脱困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使用监管长效机制。特别是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的社会监督机制,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向社会发布扶贫项目、资金的最新信息,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合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