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严查危房改造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确保贫困农民住有所居

2016-09-14 15:32

今年以来,滁州市聚焦危房改造领域中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合力量,精准发力,开展乡镇巡察、重拳治腐和专项清理,以“零容忍”态度强力惩治“微腐败”,全面清理纠正惠民政策落实中违规问题,为扶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巡察乡镇找线索。市委组织成立14个巡察组,连续开展三轮巡查,对全市94个乡镇进行巡察全覆盖。各巡察组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落实情况列入巡察重点,采取接受举报重点查、翻阅台账比对查、深入农户现场查、调研走访随机查等形式,排查出涉及危房改造项目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侵占克扣等问题线索55条,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

二是严查快办治贪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危房改造领域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相关信访举报和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坚持有件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纠、严查快结,对典型案例集中通报,点名道姓曝光,持续释放严查“微贪”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共查处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中的违纪问题34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

三是全面清理抓整改。落实“改造确有其户,领款实有其人”要求,“市、县、镇、村”四级联动,以存疑户为重点,对2010年以来的危房改造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逐户排查,发现挪用资金、审核不严、违规领取3 大类问题,涉及540户。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市专门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实行销号式管理,严格执行“五个一律”整改措施:即对补助对象资料不规范的一律完善资料档案;对补助资金用于美好乡村和公共设施建设的一律追回;对人员准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追回资金;对危房改造房屋质量未达标的一律限期改造,逾期收回资金;对违规套取资金的一律追回资金,并追究责任。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468.4万元违规资金全部追缴财政专户。(滁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