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出台以来,旌德县迅速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落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做到深学真用,强化责任意识,筑牢合格党员基石。
迅速组织开展,层层落实到位。8月3日,县委中心组召开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问责条例》,副市长、县委书记周密发表讲话,强调要加强学习,确保学深学透,把《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学习理解《问责条例》的钥匙,在融会贯通中加深理解和认识。县委先后出台《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工作方案》文件,对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精心部署,细化任务,要求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强化学习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旌德县将《问责条例》作为县委中心组和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同时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清单,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增强底线思维,强化从严治党责任意识。8月底前,以《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党规测试。
严格追究问责,筑牢合格基石。《问责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该县进一步强化问责,严格监督,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贯彻《问责条例》不力的,该问责不问责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学习《问责条例》的基础上,全县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对照检查,对照自身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各种行为,自查自纠,践行合格标准,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的共产党员。(宣城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