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四突出” 提升审理工作质量

2016-09-26 19:38

近年来,无为县纪委在基层纪检审理机制上大胆创新,以审理片会为载体,强化人才培养、资源整合、平台交流和制度建设,有力地提升了审理工作质量。

突出人员夯基础。注重人才培养,向规范审理延伸。针对乡镇换届后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变动大、业务生、经验不足等现状,该县将人员组织网格化,层层都有“责任田”。在横向上,县纪委监察局注重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素养,将部分年轻纪检干部吸纳为审理小组成员,定期开展集中审理和分案审理,不定期召开审理片会,在实践中练业务。在纵向上,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的业务指导。创建无为县纪检干部QQ群,搭建审理片会一对一直面指导教学平台,实现基层案件审理培训随时、便捷、高效、低成本;县纪委组织编印新的《模拟卷宗》发放给纪检干部,助推纪检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利用审理片会、“月末大讲堂”邀请上级审理专业人士现场授课、当面解惑,深度讲解审理工作。从而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审理“坐标系”。

突出整合强力量。注重整合资源,向“一对多”集体审延伸。为进一步改进和提升“交叉审理”工作质量,县纪委按照工作及时便捷、力量合理搭配的原则,将全县20个乡镇划分为4个案件审理协作区,将40名乡镇纪委办案人员分成4个审理小组,使审理工作由原来的“一对一”的交叉审变为“一对多”的集体审。对乡镇纪委自办的经济类案件,县纪委在另外两个审理小组中任抽一组并指定一人为案件主审人,协作区的其他同志为助审人,采取召开审理片会的方式,对案件进行集体审理。集中交叉审理过程中,审理人员对案件存在疑问的,责令案发乡镇负责补充完善,对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由主审人拟定初审意见,经片区协审人员集体讨论后,出具正式的审理报告。“集体审”有利于集思广益,打破了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单打独斗”的局面,实现了审理资源优势互补,激发了案件审理的整体活力。2015年以来,“集体审”案件达50余件。

突出沟通促联动。注重搭建平台,向高效审理延伸。针对乡镇在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县纪委不定期召开案件审理片会,选取部分参会乡镇的疑难案例,在片会上进行详细分析,并对乡镇纪检干部提出的问题,现场逐一解答。少数党员在多个乡镇违纪,乡镇纪委在办案中会遇到调查取证、处分权限等问题,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在审理片会上现场协调解决,从而为各乡镇搭建了沟通协调的平台。通过召开片会的形式,既提高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又提高了基层案件质量。2015年以来,共召开审理片会20余次,指导查办和审理案件150余件。

突出制度明责任。注重制度建设,向高质量审理延伸。县纪委修订完善《乡案县审制度》、《办案工作规程》,以使案件审理工作有章可循。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制定了《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各自的职责与任务,每年定期在全县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制定案件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每年年底开展案件质量检查,经常性开展案件审理工作调研,针对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具体改进措施。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审理提前介入制度,着力显现纪律审查工作综合效益最大化。(芜湖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