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委召开2016年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对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为精准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形成上下联动的党内监督新格局,此次巡察市委决定把“目标”瞄准全市部分乡镇,重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
市委从经济发展、组织建设、信访维稳等多方面因素考虑,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怀远县荆山镇、榴城镇,五河县城关镇、沱湖乡,固镇县城关镇、刘集镇,龙子湖区李楼乡,淮上区沫河口镇等8个乡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工作。为排除人情干扰等因素,4个巡察组成员采取异地交流的原则,分别从市直单位、三县四区抽调。巡察将重点关注基层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选人用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情况,同时结合本地情况和本轮巡察特点,特别关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专项资金、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征地拆迁补偿、扶贫济困优亲厚友、违规用地占地等问题高发领域。
此轮巡察特别强调坚持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参与支持,方式上突出发动基层群众,倾听百姓心声,使群众监督无处不在。各巡察组将在人流密集的集镇、主要街道、行政村张贴《巡察公告》、设置举报箱,让群众广泛知晓和参与巡察工作。
市委要求在发现问题的同时,注重“学”“巡”结合,坚持标本兼治,要将此次巡察工作与“两学一做”相结合,使巡察成为检验学习成果的过程,边巡边改、边学边改,即知即改、改即真改,使接受巡察的过程成为反思工作、查找差距、改进提高的过程。(蚌埠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