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推行执纪审查协作组模式 1—8月立案31件处分29人

2016-09-22 20:27

五河县积极推行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执纪审查协作组模式,有效破解乡镇和基层单位办案力量不足、办案水平不高、办案质量不优、办案环境不佳的难题。1-8月份抽调参与协作办案纪检干部64人,初核违纪线索52件,了结6件,立案3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

整体联动,破解办案人手紧张问题。根据“交叉互补、对口联系、职能相近”的原则,将全县14个乡镇和70个县直单位部门(含垂直管理单位)划分为4个执纪审查协作组。

在县纪委统一组织、协调、监督下,协作组按照“一案一授权”“组长区域回避制”原则开展工作。县纪委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财政、审计等部门选配70名专业人员,建立“执纪审查人才库”,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抽调参与协作组办案。

聚焦基层,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县纪委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案件,抽调52个协作小组组成调查组,采取交叉办案、强力突破的方式,深入查处群众身边违纪违法案件,社会反响较好。重点查处了朱顶镇胡庄村党支部书记张家胜、村代办员缪寿云虚报被占地补偿款一案,两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朱顶镇张许村书记李泽洪、主任张运兵等向群众索取好处费、贪污村集体资金等问题,李泽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张运兵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胡庄村和张许村案件在全县通报批评。

结对带动,提升基层干部业务水平。针对基层新手多骨干少、事务多办案少、综合知识多专业知识少的现状,县纪委每位常委联系一个协作组,具体指导执纪审查工作。县纪委安排4个纪检监察室分别与协作组结对帮扶,带动办案。协作组内实行同调研、同办案、同学习、同总结的“四同联训”机制,开展业务传、帮、带活动,推行办案能手“一带一”引领、青年纪检干部“一拜一”学艺、协作组纪检干部“一包一”帮扶。通过“模拟办案”“以案释纪”“疑案研讨”等方式,纪检干部线索捕捉能力、谈话突破能力、调查取证能力、依法依纪依规处理能力和后续教育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健全制度,完善奖惩推出体制机制。县纪委先后制定出台《纪检监察系统协作办案暂行办法》《关于推进纪检监察系统协作办案工作的意见》和《五河县纪检监察协作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力促协作办案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出台《五河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各单位参与协作办案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对协作办案表现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予以表彰;对不能胜任协作办案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及时调整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蚌埠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