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烈山区:合议审理“零申诉”

2016-09-19 11:10

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确保纪律审查公平、公正,最大化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淮北市烈山区纪委创新审理机制,探索实行了“合议庭”审理,实现了案件“零申诉”目标,受到党员干部的普遍好评。

建立“审理人才库”。从全区各乡镇纪委、区直单位纪检组中择优选取20人组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人才库”,每次从中交替抽调两到三名干部参与“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协审,独立制作阅卷笔录,撰写审理谈话笔录,并形成审理报告,有效保证了案件审理质量。

实行“跟班培训制”。对于进入“合议庭”的人员,定期抽调到区纪委审理室进行跟班培训学习,重点掌握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跟班培训周期为1个月,培训期间与原单位脱钩,培训期满,由审理室综合各方面情况形成综合考察材料,书面反馈给其所在单位。目前,首批跟班的5名干部已全部到岗。

发挥“民主集中制”。“合议庭”由分管审理的领导召集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案件审理“合议庭”会议,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讨论如需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意见不能一致时,以审理室主任意见为主,并将讨论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常委会讨论决定。

自2016年探索实行“合议庭”审理模式以来,烈山区纪委审理室共审结案件15起,党政纪处分29人,无一起申诉案件,真正实现了案件审结质量和效率双提升。(淮北市纪委)